资兴检察:以劳代偿促修复 还清“生态损害账”
2023-09-22 16:33:2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记者李翔 通讯员 曹锋 何泽朝 | 点击量:9894
湖南法治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李翔 通讯员 曹锋 何泽朝)“请检察官、法官放心,从今天开始,我每天都会按时去清理垃圾。”9月22日,何某在资兴市检察院、市法院跟进监督其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时承诺道。
原来,何某曾在资兴市白廊镇杨林村东江湖杨林码头附近水域使用三重刺网捕获渔物20.8公斤。该案于6月5日,经资兴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考虑到何某系残疾人,且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避免因案返贫,检察机关与何某达成了以提供公益劳务清理东江湖岸垃圾60天(每天8小时)的方式代偿其应支付的渔业生态资源损害费用 8036元的调解协议,该协议经人民法院报公告一个月后生效。
调解协议生效后,检察官会同法官9月22日上午到白廊镇台前村委会,向何某及其所在村委会重申了民事调解书的协议约定,要求何某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生态修复,同时委托白廊镇台前村委会代为日常监督。
“我们一定会履行好代为监督职能,采取每天签到、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督促何某严格按照调解内容履行好公益劳务清理。”白廊镇台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福维表示。
随后,何某身着红背心,自带劳动工具,认真清理东江湖岸垃圾,正式开启为期60天的通过提供公益劳务代偿其应支付的渔业生态资源损害费用。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进行跟进监督,确保替代性修复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进一步深化运用以劳代偿方式,让更多‘破坏者’成为‘守护者’,争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检察官胡柏安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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